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
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3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》相关规定,现公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(2025)》,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。
附件: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(2025)
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
2024年12月30日
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:http://www.mof.gov.cn/index.htm
国家税务总局官网:http://www.chinatax.gov.cn/
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:https://www.gov.cn/